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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超室内空气质量堪忧
    很多人都知道,家居装修后要多干几天,甚至请专业部门上门检查,确保各项指标合格后才敢入住。然而,在购物中心、超市等公共场所,装修刚刚结束甚至边装修边经营的现象并不少见。在这样的商业场所购物时,顾客经常眼睛发酸,头发发晕。商场和超市的装修刚刚结束,室内空气质量明显不合格。这种行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吗?
       对于这个问题,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副主任杨正春表示,目前还没有消费者投诉类似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问题不存在。他认为,虽然大型购物中心和超市的商品价格往往将装饰和消费环境产生的成本分摊到商品中,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为他们在购物时享受的环境下付费。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保证商品质量的同时,企业也有责任和义务为消费者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购物环境,以确保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的身心健康。
       “如果有消费者来投诉,我们会受理,但具体如何处理,还要请职能部门来检测,依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采访中,杨正春认为,商场超市中各项空气卫生质量指标是否合格,将会对消费者的身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作为商家,不能只顾经济效益忽视消费者的健康。如果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经营场所室内空气质量不好,也会影响消费者的购物感受,减少在商场超市逗留的时间,对于商家来讲,并不是件好事。
        大型超市的室内空气质量令人担忧
   
    从市消费者协会获悉,2010年10月,市消费者协会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监测了该市15家大型购物中心和超市的空气质量。测试结果表明,该市大型购物中心和超市的空气质量并不乐观。其中,噪声合格率仅为15.04%,最大值达到80分贝;照率为89.38%,有些地方的照明只有标准的1/5左右;甲醛合格率为98.23%,其中超标最严重的是标准的四五倍。调查发现,由于环境相对封闭,无自然或限制通风条件,个别超市经营针纺服装的空气甲醛严重超过国家规定。
       市疾控中心食品环境卫生科负责人蒋参加了2010年的检测活动。他指出,甲醛已被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物质,被公认为异常反应源,也是潜在的强突变物之一。面对测试结果,蒋兆峰呼吁商场和超市的高甲醛含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不仅仅是购物中心和超市存在室内空气卫生质量问题?在采访中,市民张女士说,事实上,除了大型购物中心、超市外,现在网吧、证券交易所、电影院、医院、企业事业单位办公楼在新建或重新安装时,室内空气卫生质量普遍超过标准,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张女士说,目前我们更关注空气污染和企业排放,但城市居民会在室内停留更长时间。目前,室内空气卫生质量问题确实应引起关注。
        公共场所环境如何合法
   
    公共场所环境空气质量不过关,该由谁来管?目前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对这一行为进行约束和处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现行的空气污染防治法主要是针对室外空气污染的防治,不涉及室内空气污染问题。目前,公共场所的空气、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照明、照明、噪声、客户电器、卫生设施等,由卫生部门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记者从市卫生监督办公室了解到,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县乡200平方米以上,地级市300平方米以上大型购物中心超市开业前,必须检测空气,满足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要求;中央空调系统也必须满足标准要求。
       2011年5月1日,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细则》正式实施。本细则指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遵守相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确保公共健康,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市卫生监督办公室监督部门主任彭林宇告诉记者,根据本细则,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和装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公共场所室内装修期间不得开业。对于局部装修,经营者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非装修区域的室内空气质量合格。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小气候、水质、照明、照明、噪声和客户用品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不得每年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得及时公布。
        处罚力度小,违规不断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但现实中仍有不少商家如故。原因与违规成本低有很大关系。
       查阅《细则》,记者发现,在法律责任部分,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罚款标准仅从原200元至800元提高到5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空气、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客户用品进行卫生检测的,处2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对于渴望开业追求经济效益的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几乎不会关注这些罚款,所谓的惩罚也没有强制约束力。
       彭林宇认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服务业的蓬勃发展,购物中心、医院、酒店餐厅、电影院和体育馆随处可见。在享受这些公共设施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我们也被动地承受室内空气质量差对健康的损害。2003年初,SARS病毒的感染和流行使人们充分认识到保持公共场所卫生和健康的重要性,并认识到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室内空气污染。近年来,卫生监督部门加强了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细则》的修订也给监督工作带来了好处。他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重视,最大限度地减少大型购物中心和超市的空气污染。大型购物中心和超市也应提高认识,加强自律,进一步提高购物中心的室内空气环境质量,保持消费者的健康。